周某光、周某星、柯某超、冯某钦等一干人通过不正规渠道屠宰或购买猪肉,并对猪肉喷洒或浸泡有毒有害液体后进行销售。根据被告人之一叶某兵的讯问笔录,被告叶某兵2014年2月到沙田屠宰场工作,从他上班开始就看到屠宰场屠宰死猪病猪,到2015年8月13日被抓,本案被告实施生产、销售存在严重质量缺陷的问题猪肉已经长达559天。根据被告人刘某锦的讯问笔录,沙田屠宰场平时每天多的话有10多头病猪,最少都有2-3头有问题的病猪。
被告人柯某勇的讯问笔录则显示,一头猪一般都是100多斤——这意味着,案发之前,至少有十万斤病死猪肉流入了市场!法院确认上述人员的犯罪事实,并判处刑罚,目前该案正在二审中。2016年11月,深圳市人民检察院向广东省消委会发出《检察建议书》,建议广东省消委会就此案提起消费民事公益诉讼。2017年3月8日,广东省消委会代表消费者,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,请求法院令此案中涉嫌生产、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以及生产、销售有毒、有害食品的犯罪嫌疑人20人承担赔偿金1006.2万元。最新爆料